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MiBAO  ›  全部回复第 2 页 / 共 8 页
回复总数  155
1  2  3  4  5  6  7  8  
2020-10-01 11:20:32 +08:00
回复了 MiBAO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就没人觉得现在的 csdn 也是个毒瘤吗
@cnscorpions 可能初学还认为有点用 这后面基本上没有一个问题是在 csdn 解决的, 反倒是一堆 csdn 的链接页
2020-10-01 11:19:52 +08:00
回复了 MiBAO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就没人觉得现在的 csdn 也是个毒瘤吗
@ronman 装什么插件可以屏蔽吗
2020-10-01 11:07:46 +08:00
回复了 MiBAO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就没人觉得现在的 csdn 也是个毒瘤吗
@yujiang 名声做臭了, 不过资本可不在乎名声
2020-10-01 11:07:17 +08:00
回复了 MiBAO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就没人觉得现在的 csdn 也是个毒瘤吗
@falcon05 我感觉去年 csdn 的 seo 也没有那么的恶心人啊。。 今年感觉特别多
2020-10-01 11:03:32 +08:00
回复了 MiBAO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就没人觉得现在的 csdn 也是个毒瘤吗
刚打开微信清理公众号的时候发现我居然 TM 得关注了 3 个 csdn 的公众号? 我一直以为登录的时候只会让你关注一个。 果断取消关注 以后尽量不看 csdn 了
2020-10-01 10:49:51 +08:00
回复了 itskingname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台式机无法启动,亮一下就灭如此反复是什么问题
内存松了的可能性大,尝试单条内存条能不能启动
2020-09-29 14:17:17 +08:00
回复了 PlanZ 创建的主题 推广 中秋佳节,送六盒好吃的港版月饼!
分母
2020-09-28 14:19:06 +08:00
回复了 ronhunli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国庆前一周提离职,结果被公司告知可以提前离职
我去年离职的时候。。 就是国庆后,然后人事告诉我的是没有满一个月的都是按照天数来算工资,直接把我国庆假期的扣了。 不想发给你总是有别的办法的 想白领不太可能
2020-09-28 09:30:46 +08:00
回复了 caowei922 创建的主题 推广 时隔一年,我又有来送苹果了!
分母
2020-09-28 09:29:27 +08:00
回复了 Evodrewburg 创建的主题 汽车 小鹏的飞行汽车会是未来的方向吗
哎 想想科比
2020-09-24 14:37:16 +08:00
回复了 mashaofeixxx 创建的主题 推广 NUC 黑果套餐 国庆专车 福利帖
分母+1
2020-09-04 13:50:42 +08:00
回复了 4196 创建的主题 Vue.js Vetur 支持 template 跳转到定义了!
React 表示等着呢
2020-09-03 09:45:06 +08:00
回复了 mqycn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会了吧插件 jetbrains 用户收集贴
+1
2020-08-31 18:21:18 +08:00
回复了 810244966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有啥方法能使中文域名在微信上变的可点击吗?
既然是表白 就更应该用别的英文域名做一个跳转了,不然都摆明了 就没有'惊喜'的感觉了
2020-07-23 09:19:56 +08:00
回复了 zzcworld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CTO 关于加班倒休的邮件
别人一个月 6K 凭什么和一个月 60K 的一起拼搏呢,如果非要说个人发展他为啥不回家去发展自己认为可以发展的东西,一定是给公司创造价值吗? 如果自己分内事情没做完让加班无可厚非,但是如果 7 天加 6 天我可以认为这不是别人分内的事情吗?单纯的公司压榨员工亦或者管理不当?每次项目安排的周期都很紧? 不会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几个期权工资高了就是资本家了吧,该努力努力这是 8 个小时内别人该做的。有脾气你们招聘的时候就直接告诉别人我们一天 12 小时工作时间,而不是让别人进到公司了然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压力不得已为公司加班。最后还有可能拿不到应有的报酬。

再次重申 我不反对加班,互联网行业没办法。但是我并不认为把加班说的理直气壮的是应该的。 既然能理直气壮你叫什么加班? 干脆直接叫工作时间算了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 1.5 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0-07-14 10:24:05 +08:00
回复了 DIYgods 创建的主题 生活 [录音公开] 早上还在睡觉,自如管家进了我卧室...
不是 这不管别人怎么处理这个事情都是人家的事情,自如不经过同意私自进入别人家里,单从这个事情上面来讲就已经不合理。咋还能这么多杠精来杠楼主呢。
我觉得国内之所以会让这些人这么肆意妄为这些人也少不了责任,自己不敢或者说没这个能力去维权,就一定要别人也和自己一样不去维权吗? 真的是你们想的那样退一步海阔天空? 还是得分事情吧
1  2  3  4  5  6  7  8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2759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38ms · UTC 05:58 · PVG 13:58 · LAX 21:58 · JFK 00:58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