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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a007
V2EX  ›  职场话题

[真人真事] 恶毒上司卡转正,说辞退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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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da007 · 2015-09-16 16:49:15 +08:00 · 7668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391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先让我平静一下我的心情,因为这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现在只想抄刀砍人了!!!

    事情的背景是这样的:我朋友在这里面称作萌萌, 2015 年 5 月初从广州 A 公司离职,入职广州 B 公司,萌萌在 B 公司的前上司是 a 小姐,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属于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中间太多的职场灰暗面,我就不多说,我只说我今天听到的和看到的:
    今天突然有一人加我扣扣,说是 B 公司的 b 先生,找到我做一下萌萌的职业背景调查,但是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如果说又找了新工作,也不会调查以前在 A 公司的事,如果是没离职,那为什么现在又来做什么职业背景调查,都入职四个多月了。因为太多疑虑,我给萌萌电话了。

    听完电话之后,我整个人是非常愤怒的!!

    萌萌在三个月的时候也就是说 8 月初的时候已经走完转正流程,已经算是默认转正。结果新上司 b 先生一直拖着不给她转正。这里申明一下,绩效考核都是没有问题的。更加过分的是:昨天说要辞退萌萌,具体辞退的原因,呵呵,这个要问 b 先生。然后,今天就把萌萌的电脑撤了,把打卡机上的指纹也消除了。因为没有理由辞退,所以现在就各种做职业背景调查,想找茬然后辞退她,并且不赔偿!!萌萌现在在跟 B 公司劳动纠纷。萌萌今天还是去上班了,虽然没有电脑,没有打卡,但是,如果不去的话, B 公司肯定会说她旷工。

    我对于劳动法不是太懂,我就想问一下, b 先生是凭什么敢这么做,没有理由不给转正,想要辞退就辞退,还各种找茬不给赔偿,这个是 B 公司的问题还是 b 先生的个人问题,谁来管这事?
    第 1 条附言  ·  2015-09-17 09:11:30 +08:00
    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萌萌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萌萌属于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第 2 条附言  ·  2015-09-18 08:32:29 +08:00
    萌萌昨晚的朋友圈:
    我要哭绝对是因为感动,而不是我没拿到我想要的!
    感谢这段时间支持帮助我的朋友。真的爱你们~
    ——————————————————————————
    一段旅途的完结,代表着一段新的旅途的开始。
    估计要等到萌萌平静下来之后才能知道个中缘由,真心希望萌萌和 V 网里面的各位以后都能够幸运一点,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够好好的。
    84 条回复    2015-09-19 10:43:51 +08:00
    Battle
        1
    Battle  
       2015-09-16 17:11:45 +08:00
    又到了“我就是 XX 的 XX 系列”,前排卖各种梯子,云服务,网盘
    各位看官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腿收一下
    dikcen
        2
    dikcen  
       2015-09-16 18:11:24 +08:00
    我比较愚钝,说的是:试用期换了 boss ,新 boss 不想要你朋友是吧。没听明白到底转正没有,“默认转正”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手续办完,是正式工,辞退赔钱啊;如果还是试用期,貌似辞退不用理由,结清工资就好。
    uleh
        3
    uleh  
       2015-09-16 18:47:22 +08:00
    前排留座。。
    虽然有点不厚道。。
    liangguan5
        4
    liangguan5  
       2015-09-16 19:37:17 +08:00 via iPhone
    好绕……另外,瓜子、啤酒、盒饭,有要的吗?喊最后一次了
    echo1937
        5
    echo1937  
       2015-09-16 19:41:51 +08:00
    有些公司的确没有正式的书面 /电子转正流程,那么转正期后公司不提出异议是不是就算默认转正,这个我没遇到过还真不知道。

    因此问题关键是到底有没有走完转正流程,走完了就不存在默认转正一说,维权简单也简单找劳动仲裁即可。
    Paranoid
        6
    Paranoid  
       2015-09-16 19:44:37 +08:00
    这种事情搜集点证据,直接找仲裁,分分這公司都要跪的,随便发点钱,咨询个律师多弄一下這公司。
    acros
        7
    acros  
       2015-09-16 19:45:19 +08:00
    又是职场罗生门嘛。
    有一点不明白,试用期不是签合同时就定了吗,还能拖着不给转正?
    ipconfiger
        8
    ipconfiger  
       2015-09-16 19:46:33 +08:00   ❤️ 1
    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属于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
    等等,有那里没对吧,到底是先生?还是妹子啊?
    nbabook
        9
    nbabook  
       2015-09-16 19:56:54 +08:00
    关于试用期: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试用期的时长,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是三个月,而且三个月后公司没有通知员工辞退,则自动转正为正式员工。
    关于辞退:如果转为正式员工,公司想要辞退又不赔钱就只能走以下几个条件:
    ( 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3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看你朋友的情况,应该是公司想要走第三条,看是否有入职时隐瞒不报的情况,或者逼迫你朋友自己提辞职。
    你们要顶住压力,千万不要自己提辞职,这样的话公司就得逞了,可以向劳动部门提交劳动仲裁。
    mongodb
        10
    mongodb  
       2015-09-16 19:59:42 +08:00
    常年的经验告诉我,永远不要只听当事双方的一方陈述。何况还是转述的。

    相关案例类似事件在网上其实不少,如果大致属实,属于无良上司无故欺压新人(虽然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无故都是有原因的,不存在没动机的情况),那么找劳动仲裁去就行了。妥妥搞定,不需要在论坛上咨询更多的所谓建议了。
    xdeng
        11
    xdeng  
       2015-09-16 20:21:41 +08:00   ❤️ 1
    萌萌在 B 公司的前上司是 a 小姐,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属于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谁教我怎么理解?
    Senorsen
        12
    Senorsen  
       2015-09-16 20:45:35 +08:00
    @xdeng +1...
    undeflife
        13
    undeflife  
       2015-09-16 21:07:43 +08:00   ❤️ 1
    看完了也没看到 a 小姐跟 b 先生是夫妻\情人\炮友的情节出现,太让我失望了
    ltm
        14
    ltm  
       2015-09-16 21:16:41 +08:00 via Android
    @undeflife ++
    前面的 A::a 铺垫纯属多余。
    CRVV
        15
    CRVV  
       2015-09-16 21:17:56 +08:00
    @xdeng
    @ipconfiger
    我猜吧,应该是少写了一个谓词,写错了一个标点符号,后一句话省略了主语,最后一句还有个不影响理解的语病。对的大概是这样:

    萌萌在 B 公司的前上司是 a 小姐,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是 b 先生。萌萌从事的是招聘主管级别的职务,是奋斗女强人类型的妹子
    jydeng
        16
    jydeng  
       2015-09-16 21:19:38 +08:00
    太乱了,卤煮理一理吧。
    xdeng
        17
    xdeng  
       2015-09-16 21:22:29 +08:00
    @CRVV 有理 但是介绍 A 小姐干嘛?
    xdeng
        18
    xdeng  
       2015-09-16 21:23:15 +08:00
    @ltm A::a 太贴切了
    x4
        19
    x4  
       2015-09-16 21:24:16 +08:00 via Android
    一般看合同如何订的,有个合同会注明要进行评估是否通过考核录用。
    @xdeng 楼主逻辑混乱,要么语言组织能力差
    jarlyyn
        20
    jarlyyn  
       2015-09-16 21:28:17 +08:00
    实习期到底多长?

    默认转正又是什么鬼……
    CRVV
        21
    CRVV  
       2015-09-16 21:28:20 +08:00
    @xdeng
    a 是 B 公司的, B::a 才对
    表示这个“恶毒上司”是新换来的
    x4
        22
    x4  
       2015-09-16 21:28:36 +08:00 via Android
    @CRVV 很简单的事,萌萌 5 月初从 a 公司离职去 b 公司,上司过了试用期不给转正,期间八卦的找我了解萌萌
    fxxkgw
        23
    fxxkgw  
       2015-09-16 21:29:25 +08:00
    男女都表达不清楚 楼主你还是别添乱了
    SourceMan
        24
    SourceMan  
       2015-09-16 21:53:27 +08:00 via Android
    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让一下,让一下啊~~~
    zerh925
        25
    zerh925  
       2015-09-17 00:18:55 +08:00 via iPhone
    你们心里默念”萌萌”是 méngméng 还是 měngméng ?
    SuujonH
        26
    SuujonH  
       2015-09-17 00:28:29 +08:00
    转述有偏差
    找律师
    找律师
    hick
        27
    hick  
       2015-09-17 01:12:53 +08:00
    楼主是妹纸? 还是刚毕业的小鲜肉?
    真是逻辑&表达混乱, V2EX 越来越有格调了...
    mrleft
        28
    mrleft  
       2015-09-17 05:36:03 +08:00
    直接找劳动仲裁,仲裁一个电话的事
    falcon05
        29
    falcon05  
       2015-09-17 07:56:42 +08:00 via iPhone
    一家之言终有偏颇,世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
    greatghoul
        30
    greatghoul  
       2015-09-17 08:04:41 +08:00 via Android
    又是撕逼事件吗我可等着呢
    akaayy
        31
    akaayy  
       2015-09-17 08:14:05 +08:00 via Android
    楼上都没说到重点,我好着急,
    那个 b 先生是怎么知道楼主的 QQ 的?!
    andybest
        32
    andybest  
       2015-09-17 08:53:11 +08:00
    你们知道萌萌多努力嘛???!!!
    cedared
        33
    cedared  
       2015-09-17 09:29:20 +08:00
    啤酒白酒矿泉水,花生瓜子烤鱼片, 来这个同志你收收腿,让我过一下。下站绥化,要下车的提前准备,充电宝,报刊杂志,有要的喊一声啊。
    402124773
        34
    402124773  
       2015-09-17 09:31:22 +08:00   ❤️ 1
    这种事情,发到网上也没什么卵用,帮助他人,请使用正确的途径,劳动仲裁。
    另外你的描述,实在让人觉得蛋疼看不懂
    pada007
        35
    pada007  
    OP
       2015-09-17 09:53:53 +08:00
    @402124773 太激动了,导致智商有点滴
    pada007
        36
    pada007  
    OP
       2015-09-17 09:54:46 +08:00
    @akaayy 不知道是从哪里找到的,而且还查到我 long long time ago 的电话号码,表示分分钟吓尿了
    pada007
        37
    pada007  
    OP
       2015-09-17 09:55:59 +08:00
    @dikcen 这个具体原因我不是太清楚,但是情节差不多就这样,我都没敢再烦萌萌了,怕她杀我
    pada007
        38
    pada007  
    OP
       2015-09-17 09:57:17 +08:00
    @echo1937 我只能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说,她们公司内部确实不是很太平,所以,很多事情,说不清楚,如果没有抱紧老板大腿的话。
    pljhonglu
        39
    pljhonglu  
       2015-09-17 09:58:28 +08:00
    我猜萌萌还没有男朋友~楼主是男生?
    wezzard
        40
    wezzard  
       2015-09-17 10:19:33 +08:00
    可能是萌萌不給潛,男主管很生氣。(逃……
    mailunion
        41
    mailunion  
       2015-09-17 10:22:53 +08:00
    不喜欢奋斗女强人
    sadaharu
        42
    sadaharu  
       2015-09-17 10:25:21 +08:00   ❤️ 1
    @zerh925 当然是萌萌,站起来, lu , don ‘ t cry 的萌萌。
    axzy
        43
    axzy  
       2015-09-17 10:30:18 +08:00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亦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肯定事出有因的
    推测萌萌和职位男主管有纠纷?
    但是楼主没有说明为什么,只是单方面说萌萌很冤枉
    boro
        44
    boro  
       2015-09-17 10:37:12 +08:00
    转正应该会签证合同了,还没签正式雇佣合同的话,你在劣势。
    pada007
        45
    pada007  
    OP
       2015-09-17 10:37:42 +08:00
    @axzy 工作没有纠纷,做事风格这个我就不好说了。表示从未表示过萌萌很冤枉,只是觉得那个公司和男上司有问题,萌萌很倒霉!而且,无论什么情况,公司这样处理员工关系都是不对的!
    pada007
        46
    pada007  
    OP
       2015-09-17 10:38:57 +08:00
    @boro 那啥,劳动合同入职就签订了,不是转正的时候才签订的。转正流程已经走完了,只是现在男上司不承认转正而已。
    pada007
        47
    pada007  
    OP
       2015-09-17 10:39:39 +08:00
    @pljhonglu 感觉有点歪楼了吧,重点不是这个呀
    boro
        48
    boro  
       2015-09-17 10:40:42 +08:00
    @pada007 试用期为试用合同,转正后签正式合同。难道她试用期签的不是试用期合同,而是正式合同?
    pada007
        49
    pada007  
    OP
       2015-09-17 10:41:23 +08:00
    @ltm 其实, a 小姐的出现,只是为了证明 b 先生是后来的,简而言之就是新上司
    axzy
        50
    axzy  
       2015-09-17 10:53:57 +08:00
    @pada007 那你凭什么说人家是恶毒男主管呢,另外,你也说了这是做事风格的事情。萌萌是奋斗女强人类型的,也许是日常或者工作中,萌萌得罪了他也说不定呢。职场就是这样,可以大度,但对于异己,可以选择干掉。当然大度和杀无赦是相对的,看事情而论,如果萌萌做了什么事情伤害了这位男主管,男主管这么做可以理解。又如果真的是萌萌是无辜的,男主管抽风就是看不顺眼没有理由的干掉,这就是男主管的问题了。但说句公道话,还是那句,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深仇大恨的,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犯不着断别人财路,这是不道德的。相比其中定有原因。也许她本人知道,也许她并不知道。
    huobazi
        51
    huobazi  
       2015-09-17 11:01:34 +08:00
    不说公司名字,下次你别的朋友还这样着道儿。
    pada007
        52
    pada007  
    OP
       2015-09-17 11:16:36 +08:00
    @axzy 这个我只能说,骚年,你先淡定一下。
    你都说了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都说了旁观者清,我也不是是非不分,他的那个男上司,之前的朋友也是有接触过的,他的为人还真的不值得你这么激情澎湃的情感。
    而且,断别人的财路这话也说不上,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有能力就不差公司,只是做法太过分了,萌萌跟她们公司劳动纠纷也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再者了, a 小姐也是有故事在里面的,只是我没有接触太多,没有立场,所以就不说了。
    pada007
        53
    pada007  
    OP
       2015-09-17 11:24:06 +08:00
    @huobazi
    公司的话,一件事不能否定一切,就事论事,有光鲜的一面,就有黑暗的一面,要看你走到哪块,我还是比较理智的。
    内部机制总会有和谐的一天,上司自己也是可以判断到底跟不跟自己合拍。
    只是,新来的上司,这种事,真的没有几个故事是能够平稳过度的,就跟小说里面朝代的跟换一样,一场明争暗斗是免不了的。

    废话这么多,其实就是一个意思,不好说
    pada007
        54
    pada007  
    OP
       2015-09-17 11:26:23 +08:00
    @boro 劳动合同是只签一份的,一般公司都是入职的时候就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好试用期的时长,以及试用期和转正之后的工资等等。
    如果出现两次签合同的话,那就只能说,你签的第一份不是劳动合同,可能只是协议而已。
    TONYHEAD
        55
    TONYHEAD  
       2015-09-17 11:45:34 +08:00
    萌萌既然是做人事方面的工作想必比这里大部分观众对劳动法有更深刻的认识。
    yge2014
        56
    yge2014  
       2015-09-17 11:56:39 +08:00
    按我的理解,如果劳动合同上规定的试用期到了,公司没任何表示,那么就是通过了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了。如果公司忘记了,或流程没走完,这个责任归公司,不存在承认或不承认的问题。可以再咨询一下并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楼主,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这样才能办好事情,否则一定是误事,帮倒忙。
    xuelaistar
        57
    xuelaistar  
       2015-09-17 12:24:49 +08:00
    啊啊啊啊啊,我就是忍不住吐槽一下渣叙事,就是萌萌试用期过了,后来换的新上司不给她转正啊,呢么多 ABab 的都毫无卵用
    yuelang85
        58
    yuelang85  
       2015-09-17 12:38:19 +08:00   ❤️ 1
    只要没有劳资纠纷,走人换地,天下这么大,到处是机会,没必要和小人死磕
    zacard
        59
    zacard  
       2015-09-17 13:20:16 +08:00
    a 小姐在这个故事里毫无卵用,但是楼主却明确的提及。貌似给了我们一个破案的突破口。。。
    subpo
        60
    subpo  
       2015-09-17 13:23:33 +08:00
    lz 的表达能力真是有不少的问题...
    leassy
        61
    leassy  
       2015-09-17 13:27:31 +08:00
    楼主肯定没答应上司的要求
    windylcx
        62
    windylcx  
       2015-09-17 13:33:23 +08:00
    表达能力。。。
    iOSSer
        63
    iOSSer  
       2015-09-17 13:34:45 +08:00
    新官上任三把火,让人着急又上火。
    aftereclipse
        64
    aftereclipse  
       2015-09-17 13:40:01 +08:00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即使勉强留下来也不会得到上司赏识,有所发展的。结清工资,拿好离职材料,然后去他上司那里,“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这样的人渣你们也用来做招聘经理”.
    有他好受的
    pada007
        65
    pada007  
    OP
       2015-09-17 13:45:02 +08:00
    @yge2014
    谢谢,我会冷静的。
    这不是,我也就吐槽,大家一起聊聊嘛
    pada007
        66
    pada007  
    OP
       2015-09-17 13:45:52 +08:00
    @zacard
    你是个机智的骚年呀
    pada007
        67
    pada007  
    OP
       2015-09-17 13:46:38 +08:00
    @subpo
    还好吧,我算是那种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吧!
    maro
        68
    maro  
       2015-09-17 13:59:35 +08:00
    楼主是长时间没和人聊过天吗 表述能力这么差
    elyamen
        69
    elyamen  
       2015-09-17 14:00:11 +08:00   ❤️ 1
    1 、强势一点,事情闹越大越好,个人没有任何吃亏的地方,即使是打官司,公司赢了也会失去很多名节。

    2 、不同意以上不计较的意见, 1 分钱也是钱,如果个人没有任何过错,该要的赔偿要拿到!

    3 、没有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属于重大违规,必输无疑。

    4 、找出上班的证据,如工资条、打开记录、公司名单、记录会要,等有你名字的单据。

    5 、单位有没有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上缴社保,有没有加班记录,索要加班工资。

    说点我自己的多年从业感想,鄙人没什么学历,做过技术,做过部门主管,做过厂长,集团公司总裁助理,步入社会初期跳槽过数次,人都是欺软怕硬,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 hr or boss )总是在寻找你的底线,你工作努力、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跟同事相处和睦,在业务上处处维护公司利益,如果因为单位里的部门撕逼、领导争权夺利,造成你成为牺牲品,又找不到公平的对待,那么这个单位本身必须为你负责,如果每一个打工者都抱着天下那么大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的态度,更会助长这些企业的嚣张气焰,看了很多仲裁官司,一方面为一些企业的做法感到寒心与无力之外,更为个人不争取不坚持的态度惋惜。
    pada007
        70
    pada007  
    OP
       2015-09-17 14:00:14 +08:00
    @maro 确定不是来揭伤疤的?
    TONYHEAD
        71
    TONYHEAD  
       2015-09-17 14:19:25 +08:00
    我推测楼主跟萌萌是情侣关系(观音 /兵 whatever ),以前一起在 A 司工作,跟 a 有过争吵, AB 司是同行,两司间也是熟人跳来跳去(跟一些培训机构培训出来的拖泥带水的关系差不多),所以楼主跟萌萌不多不少也有同事是认识 b 和 B 司的(这样就能解释到为何 b 可以获得楼主的电话甚至是 QQ 号码)。同样 a 和 b 也是知道互相的存在的,甚至也有过撕逼,所以这次萌萌就很不好运地成为 ab 的牺牲品,楼主看不过眼就上来发贴了。
    pada007
        72
    pada007  
    OP
       2015-09-17 15:08:36 +08:00
    @TONYHEAD
    首先鼓个掌,想象力和思维逻辑都是我遥遥而不可及的。
    但是,
    除了 [以前一起在 A 司工作] 这条猜对了,其他都是想象之中,跟事实不搭边的。
    我只能说 HR 的圈子,其实都是有交际的,凡事留一线,来日好相见。
    bigtan
        73
    bigtan  
       2015-09-17 15:12:32 +08:00
    @zerh925 前者,后者有点台湾腔的感觉
    66beta
        74
    66beta  
       2015-09-17 15:16:21 +08:00   ❤️ 1
    @boro 朋友你别添乱了,合同只有一个,试用期在合同里写明了,一般签 3 年,试用期 6 个月,可以提前转正,不然就是默认转正

    萌萌 5 月来的, 4 个月还没满,具体看合同上签了多少试用期了
    shyrock
        75
    shyrock  
       2015-09-17 16:16:49 +08:00
    这表达能力。。。漏了主语也罢了。。。
    前面写 A 公司和 a 小姐跟后面的剧情有毛关系?一个镜头一句台词都没有强行出现在主演名单上。。。
    cedared
        76
    cedared  
       2015-09-17 16:17:39 +08:00
    我以为当事人出现了……没有当事人你们都能顶到 70 多楼,你们是有多无聊……
    pada007
        77
    pada007  
    OP
       2015-09-17 16:54:36 +08:00
    @shyrock 有种叫做只出现在演员名单里面的演员
    pada007
        78
    pada007  
    OP
       2015-09-17 16:54:54 +08:00
    @cedared 剩下的都是我来支持的
    guests
        79
    guests  
       2015-09-17 17:39:19 +08:00
    等待围观《我就是那个恶毒上司》、《我就是萌萌》

    另外,楼主 67 楼的回帖是不是少了个不字
    boro
        80
    boro  
       2015-09-17 17:47:30 +08:00
    @66beta 我之前都是按照我说的情况签的,可能是因为小公司,所以执行比较谨慎。我现在知道了还有这样一种签发。
    pada007
        81
    pada007  
    OP
       2015-09-18 08:33:27 +08:00
    @guests 没有少字,另外,估计这场戏就要落幕了
    flashack
        82
    flashack  
       2015-09-18 10:29:55 +08:00
    跟上级不合 2 个解决方案:自己走;把上级搞走
    不然,在公司呆着也没意思
    pada007
        83
    pada007  
    OP
       2015-09-18 11:01:35 +08:00
    @flashack 说得对,但是自己走被赶走的概念就完全不一样了。
    chian
        84
    chian  
       2015-09-19 10:43:51 +08:00
    前上司是 a 小姐,萌萌现在新来的上司 b 先生>>>>中间太多的职场灰暗面,我就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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